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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完善八项制度强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0-07-19 信息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一是建立按月集中抽查制度。每月集中2-3天与区新居民事务局、公安分局组成考核组,对各镇(街道)的新居民管理服务情况实行集中上门抽查,通过走访、核实等方法提高新居民育龄人群的登记率和计生管理与服务率。二是实行“以房管人”制度。公安、计生部门联合与私房出租户签订房屋出租责任书,全面落实私房出租房东计生管理责任制。三是实行“以外管外”制度。通过建立新居民计生协会,实现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辖区内对流动人口集聚的较大专业市场和企业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吸收有文化、守纪律的流入人员加入计生协会,并积极发挥其在宣传、联络、指导和信息收集等方面作用。四是实行网络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浙江省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全覆盖,加强协调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双向联系,掌握流动人口生育、节育信息,有效促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五是实行村企联动制度。采取村与所辖的企业联手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管理与服务,实行村企联动制度,整合了资源,优化了服务,为外来人口生产、生活提供方便。六是建立居住证申领计生审核制。加强与区新居民事务局协调,明确新居民在申领《居住证》时,计生审核的对象、内容、上报材料、新领证和年审审核程序等。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男性新居民、未婚女性以及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出具催办《流动人口婚育证》通知书。在各类评优评先中,对评选对象逐一审核把关。七是建立流出人员管理制度。针对流出人员去向范围广,管理服务难度加大等问题,制定七项工作措施,即:办证知情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家庭随访制度、月报季清制度、责任分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八是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加强计生干部与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更新知识,明确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范化。(南湖区人口计卫局  刘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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