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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问一方是独生子女是否可生二胎
受理编号 20100624001
提问人 55555555 时   间 2010年06月24日
内   容

听人说明年也就是2011年放开一方是独生子女生二胎,5年后全面放开,是否是真的


受理部门  市人口计生委信访室 反馈日期  2010年07月06日
受理电话  0573-83929306
   答复结果

55555555:
你好!
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育政策涉及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关系重大,必须由浙江省人大征询国家人口计生委、社会各界和人口专家的意见,经过广泛调研和精密测算,提出调整意见,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立法修订。因此,目前我们无法就你的问题给予明确答复。
当前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目前一方独生子女还不符合再生育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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